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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
发布时间:2019-01-10


  又一波政府红利来啦!李克强总理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。


 
  会议重点内容
 
  一、再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
 
  1、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,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、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,分别减按25%、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使税负降至5%和10%。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%以上的纳税企业,其中98%为民营企业。
 
  2、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,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。
 
  3、允许各省(区、市)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在50%幅度内减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印花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 
  4、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,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。
 
  5、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,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。
 
 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,实施期限暂定三年,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。
 
  二、要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
 
  1、对已经全国人大授权提前下达的1.39万亿元地方债要尽快启动发行。抓紧确定全年专项债分配方案,力争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。
 
  2、更好发挥专项债对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。专项债募集资金要优先用于在建项目,防止“半拉子”工程,支持规划内重大项目及解决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等。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抓紧开工一批交通、水利、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,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。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也要抓紧开展备料等前期工作。
 
  3、货币信贷政策要配合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,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,保障重大项目后续融资。
 
  4、规范专项债管理,落实偿还责任,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。
 
  三、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
 
  会议要求强化农民工欠薪治理。各地要优先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导致的欠薪。对企业拖欠工资的,责令限期解决,逾期不支付的依法从严处罚。
 
  来源:中国政府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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